为进一步完善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大交所”)投诉渠道,理顺投诉管理体系,保护大交所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,为客户提供便捷有效的维权途径,确保市场业务的顺利进行,制定本流程。现将投诉方式与受理流程公布如下:
1、投诉的客户(以下均称“投诉人”)可直接向所属会员单位以来人、来电、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等方式进行投诉, 投诉者需实名投诉并有准确的联系方式;有明确的投诉人、投诉请求和投诉基本事实证据.会员单位对投诉事件及时调查处理,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。
2、如果投诉人与会员单位对投诉事项的解决方案未能达成一致,或查明会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,投诉人可向大交所进行投诉,同时将投诉情况说明发送至大交所投诉邮箱并提交证据,大交所对投诉事件进行登记与核实,并及时与事件所涉及交易中心进行沟通,由涉事交易中心全权处理,交易中心对投诉事件应及时受理并对投诉人的身份及姓名予以保密。
大交所投诉电话:0411-39735137
大交所投诉邮箱:chenyuzhe@china-zszy.com
3、如果投诉人对交易中心处理结果不满意,可向大连交易商协会设立的“现货交易客户投诉中心”(以下简称“客诉中心”)进行投诉,投诉人需提交以下投诉材料:投诉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、工作单位、住址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电话、实盘交易账号、被投诉事件或单位、事件完整过程、投诉要求以及事实证据材料等。
客诉中心投诉邮箱:congxingyu@china-zszy.com
客诉中心投诉电话:0411-39735665
4、如果投诉人对上述处理结果均不满意,可通过大连现货交易客户投诉中心提请大连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——“大连现货交易仲裁中心”进行先行调解,调解不成,双方可自愿选择仲裁或其它纠纷解决方式。
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
2016年7月1日